(张颖)近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一方面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另一方面依法保障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浩(化名)、小文(化名)和小雨(化名)均系在校学生。2018年12月份,小浩偶然获得一网络赌博软件,后将该软件分享给小文和小雨,三人先后参与软件中的赌博游戏并通过直接推广、微信朋友圈分享的方式发展下线玩家,并从中提取“奖励”,均达到赌博罪的立案标准。三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仅使父母辛苦赚来的血汗钱付诸东流,而且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经检察官教育,三人均表示非常后悔参与网络赌博,并表示以后一定会远离网络赌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详细介绍了案情,并充分阐述了对三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七名听证员经过认真评议后,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一致同意对上述三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既是检察机关给予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是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考验。绥德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希望通过附条件不起诉,可以帮助误入歧途的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同时通过不公开听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李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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