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咸阳市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推出五项举措,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保障市场体提质增量。上半年,实有市场主体总量24.78万户,较上年同期增长9.91%。其中:企业59353户,个体工商户18115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297户。新设立市场主体19409户,其中:企业6083户,个体工商户1294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80户。
创新市场信用监管。咸阳市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大原料药、药品、医疗器械、日常消费品等相关领域的反垄断查处力度,预防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垄断行为,依法公布垄断行为案件,确保各类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快市场主体发展。持续开展证照分离、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行“不见面”办理服务,优化办理流程,力促企业开办更加便捷、高效。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围绕企业质量短板,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提高企业质量总体水平和竞争力;发挥技术机构作用,为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号脉问诊”,协助企业分析产品质量,排查生产过程和生产工艺缺陷,引导企业提升质量意识。市县两级快速联动办理,对企业群众在线反映的市场监管职能范围的问题,建立市级及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办理、两天内沟通反馈工作机制。
加强药品产业监管。咸阳市继续完成好“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药械企业帮扶行动。落实全省药品监管“一体化”运行的制度规定,落实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风险点清单和责任清单,发挥“一企一档”监管制度作用,全面应用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
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用,全面助力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破解融资难问题,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相关事宜,帮助企业扩大生产、释放产能。加大对企业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申请、使用、保护,为促进咸阳市企业销售和稳定就业岗位提供内生动力。(乔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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