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召开脱贫攻坚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对今年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市民政局、渭滨区民政局荣获“脱贫攻坚先进单位”称号,此外民政系统还有3名个人、6家社会组织受到表彰。
宝鸡市民政局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扎实开展“三排查三清零”等工作,综合运用低保等福利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19230名未脱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对未纳入的未脱贫人口逐一建立台账,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在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中,宝鸡市民政局按照《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要求,开展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和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分类施保、渐退帮扶等政策,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按照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标准,率先落实生活照料护理补贴,组织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进行全面摸排,对有意愿的及时纳入集中供养机构,对其余分散供养的100%落实了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确保特困人员生活有人照料、生病有人看护。建立了镇(街)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对急难型救助和单次救助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委托镇(街)审批,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针对疫情影响,启动了网上自助申请受理社会救助工作,大力宣传推广手机“e救助”,较好地保障了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生活。
宝鸡市市民政局会同8个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构建了“1+8+N”的“八横六纵”社会救助工作格局,有效巩固提升兜底保障质量,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了贡献。
社会组织汇聚了社会各领域的资源,是脱贫攻坚工作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之一。近年来,宝鸡市民政局积极引导、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全市有2826家社会组织参与其中,投入款物、服务折合人民币1.6亿元,受益贫困人口35.9万人。
为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市民政局紧盯脱贫困难户、返贫风险户和“病残、孤老、弱小”等重点人群,聚焦贫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微心愿”,按照“行业协会商会类送岗位、帮项目、带销售,教育培训类送培训、授技能、提能力,公益文化类送知识、扶志气、添活力”的原则,先后部署开展了“百家社会组织进百村扶千户”活动、“全市凝聚社会组织力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围绕保障“吃穿住行用”,积极从产业扶贫、公益扶贫、消费扶贫等10个方面开展精准帮扶。仅今年,就有1411个社会组织党组织、2538名党员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
陇县新集川镇李家庄村是宝鸡市农学会帮扶对象,自今年3月份以来,该学会先后5次邀请组织相关专家,在李家庄村开展科普宣传培训活动和科技指导服务,使村民掌握了辣椒高产优质栽培技术,有力助推了群众脱贫增收致富。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破解“农村养老难”是一道绕不开的课题。宝鸡市民政部门围绕“破解农村养老难题”,大力推进农村敬老院和幸福院建设,不断优化设备设施配置、拓宽服务范围,有效增强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农村幸福院1139所,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为老年人打造了“生活有保障、娱乐有场所、精神有寄托”的幸福家园。
宝鸡市民政部门把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先后投资2.3亿元建成县区中心和区域性敬老院21所,设置3220多张床位,按照一档全护理、二档半护理、三档全自理三个标准,分县区新增了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每年每人6000元,连年开展农村特困人员普查和分散供养人员生活情况检查活动,凤县中心敬老院、陇县中心敬老院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模范敬老院”和“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
不断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鼓励、引导21所敬老院对照相关指标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根据结果以奖代补,拨付运行经费5000余万元,极大地调动了养老机构的积极性。
宝鸡市民政部门还建立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常态机制和与爱心助老队伍之间结对帮扶机制,全面推进“爱心助老员”设立工作,采取“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等形式,定期开展理发洗衣、捐赠捐助等关爱服务活动,受益老人7.5万人。
据悉,自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下拨各类儿童福利资金1.34亿元。
市民政局联合26个部门建立“宝鸡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特别是注重加强儿童福利业务工作力量,建立了儿童工作市级指导、县级负责、镇有督导员、村有儿童主任的四级管理网格体系,积极推进县(区)有儿童主管员、镇(街)有儿童督导员、村(居)有儿童主任的“三级保护网络”建设,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全市儿童督导员达到116名、村(居)儿童主任达到1342名,打通了儿童福利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按照国家要求将孤儿的养育标准每人每月从1000元提高至14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从800元提高到1000元,监护人补贴每人每月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低保户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1000元,其他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700元。大力推进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及时下发了孤儿高等教育保障经费,累计为全市300余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开展免费康复治疗。
10月20日,家住凤翔县糜杆桥镇西河村的杨梅(化名)早早赶到同为残疾人的肖萍(化名)家做饭,当“小时工”,工资按月结算。据了解,杨梅为轻度视力残疾人,她每天要为同村4名重度残疾人开展上门托养护理服务,帮他们做饭、洗衣、打扫卫生,与他们聊天谈心。这是宝鸡市民政部门落实“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关爱残疾人的一个缩影。
2016年以来,宝鸡市民政部门大力发展社会事务工作,全面推进残疾人保障工作,建立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注重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机衔接,将102065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范围,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6798万元。还创新开展了个性化居家式托养服务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积极实施“福康工程”“民康计划”,使残疾人身心得到关爱、尊重、慰藉的同时,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宝鸡市民政部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充分利用“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时机,全方位、分时段对城区主要街道、桥洞及火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易滞留地段进行巡查,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入站接受救助。全市共救助各类求助人员2133人次,其中373个福彩救助点直接或间接救助人员超过300人次。与此同时,还出台了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对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等5类困难群体的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予以免除,先后为全市765名困难群众补助资金74.35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殡葬负担。
日前,陈仓区千渭上居小区连续三晚放映公益电影,搬迁群众不出小区大门就享受到了“文化大餐”,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称赞党的政策好,让他们从山沟里搬出来过上跟城里人一样的生活。
宝鸡市民政部门坚持把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积极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治理,全市共有139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采取“挂靠融合”的方式,将移民组建成新的村(居)民小组,并入邻近行政村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搬迁群众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移民搬迁群众选举产生的村民小组长、小组理事会或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负责管理日常事务,实现了组织管理全覆盖。各挂靠安置点村(社区)设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服务代办点”,为搬迁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一站式服务。
同时,宝鸡市不断健全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出台了《加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实施办法》,将移民搬迁政策法规、群众享受社会福利、安置点管理服务情况等搬迁群众关心的事项,全部纳入村(居)务公开内容。近两年,各安置点村级组织研究移民群众融入问题660件次,搬迁群众不但住上了好房子,还过上了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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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沨/刘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