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英龙,男,198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2011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米脂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
常英龙同志2006年12月参军,在部队中他听党指挥、作风优良。先后荣获优秀士兵1次,大队嘉奖2次,中队嘉奖1次,优秀教官1次,2008年参加奥运会安全保卫任务被评为奥运卫士。 2012年3月从警以来,身为刑警的他努力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光荣使命,甘于奉献、能拼善赢,直接参与抓获各类犯罪分子200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00余起,参与一系列重大案件,为刑侦工作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云剑2020”命案积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米脂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命案积案专案组,常英龙同志再次被组织安排在专案组当中,常英龙同志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在案件梳理比对中发现在2008年7月米脂县某宾馆常某被杀案中,陕西渭南市白水县的杨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常英龙同志同专案组成员赶赴渭南市白水县杨某某老家,开展秘密的侦查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精心比对确定嫌疑人杨某某,经过前期大量的调查工作,确定嫌疑人杨某某的工作地后,常英龙同志和专案组其他成员一行五人在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的一个小镇砖厂内,将正在打工的杨某某一举抓获。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常英龙同志带着“用真心、带真情、真扶贫”的心态,扎实做好扶贫工作,认真负责的完成每一次统计、每一次入户。遍访贫困户时,他都会与贫困户亲切交谈,了解其家庭生产生活情况,根据自身情况发展产业,想方设法为大家解决实际困难,走上小康生活。在常英龙帮扶下,他所帮扶的三户贫困户中有两户贫困户发展了养殖业,一户进城务工,均实现了脱贫。群众每每提到常英龙,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这娃娃真是个好后生”,这句再简单朴实不过的赞美,却包含了群众对他满满的认可与深深的感激。2019年10月底,子洲籍村民赵某的儿子赵某宏离家出走,经多方打听,获悉赵某宏可能在米脂县活动,寻子心切的赵某夫妇来到米脂县公安局求助。当日值班的常英龙同志热情的接待了他们,耐心的听他们讲述了寻子过程。虽然该事件并不属于公安办理的案件,但常英龙听后对他们十分同情,决定帮助他们进行寻找,常英龙同志根据他们提供的信息,进行了研判,分析赵某宏可能在榆阳镇川一带。2月底的陕北高原,天寒地冻,常英龙和同事连夜赶赴榆阳区镇川镇,经多方询问、走访,最终在镇川镇一孔废弃的土窑洞里,找到了离家出走数日的赵某宏,帮助赵某夫妇圆了寻子梦。常英龙同志用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在部队服役期间,他是一名合格的军人;在公安岗位上,他是一名优秀的警察。他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领导的放心,群众的喜爱,在人民心中树立了一个勇敢正直、坚韧不拔的人民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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