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公安:深化扫黑除恶,助力平安建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泉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为切实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甘泉县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从组织领导、案件办理、源头治理等方面,夯实责任,细化措施,为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提供有效的机制保障。

强化包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坚持“谁包抓、谁负责”原则,实行局领导包抓责任制,明确夯实领导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建强扫黑团队警力配置,成立不少于10人的扫黑除恶专业队伍,专职负责侦办涉黑涉恶类案件。

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实现精准打击,每季度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扫黑除恶专业能力。强化后勤保障,统筹资源力量保障办案经费,扫黑除恶经费根据办案需要实报实销,一案一报,足额到位。实行三级承诺确保无黑无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分管领域出现黑恶势力的,或对黑恶案件置之不理、隐瞒不报、降格处理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建立考评体系评价实际效果,继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全年工作考评体系,全面、科学、客观评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效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民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以严格的责任体系倒逼扫黑除恶工作长效常治。

立足实际,围绕报刊有报道、电视有影像、网络有图文、手机有短信、公众场合等形式展开常态化宣传,持续不断抓好扫黑除恶宣传,营造全民动员、全警参与、全县协作的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和良好格局。继续保持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现场举报接待地点和局长二维码“四个渠道”畅通,全面摸排收集线索,逐条梳理甄别,针对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核查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按程序及时兑付举报人奖金,不断调动和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严守涉黑涉恶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提升办案质效,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县局内部各部门警种间的协作,形成扫黑办统一指挥,各部门专人负责的密切协作体系。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和案件线索“双向移交”制度。加强与行业单位间的协作,建立联络员制度,畅通信息交流和执法办案协作渠道。

转变工作理念,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积极推行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防范化解风险的警务新机制,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234+N”工作举措,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百警连万家”活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围绕城乡结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学校周边“敏感地区”、重点人群“灰色地区”等治安秩序重点地区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加强日常管控,强化工作措施,逐一梳理问题事项,全面进行整顿治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对基层选举矛盾复杂、基层组织涣散、经济利益纷争突出、群众举报不断的重点地方和村组,加大走访力度,及时掌握情况。积极配合纪检、组织、民政等部门,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责任编辑:朱刚/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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