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安县环境分局收到电话投诉,内容为某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混凝土拌合站未采取降噪措施,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接到投诉线索后,环境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开展核查。
经查,该项目由某公司负责分包项目施工,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成移动式石子破碎机生产线1条及混凝土拌合站1处,生产噪声扰民属实。
镇安县环境分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要求停止建设和生产,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根据《商洛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给予举报人200元现金奖励。
下一步,镇安县环境分局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有奖举报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率、知晓率,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生态环保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张懿)
责编:杜鹏飞
编辑: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