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是影响经济增长、创新创业和民生福祉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靖边县海则滩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省委“三个年”活动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多举措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采取“五个严禁”工作措施,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破,着力构建新时期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为乡村振兴提供新动能。
不得与企业内部搞利益勾兑,向第三方公司介绍、推荐业务,强制第三方公司向属地管理负责人接受各类有偿咨询和服务;不得违规参与企业经济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或插手企业经济纠纷谋取私利。
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私人消费款项,索取、接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摊派、转嫁费用,变相由第三方市场主体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消费活动。
对辖区所有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管,定期检查,发现政策执行偏差、公共资源浪费、政府公信贬值等现象,靖边县海则滩镇将第一时间责令停工停产,坚决杜绝“失真走样”豆腐渣工程。同时,不得虚报瞒报企业固定投资金额、不得和执法机构伪造虚假检验报告、证明等。
不得在政务服务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得对企业单位和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生冷硬横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
不得对企业单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诱导企业加入行业协会接受中介服务;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 (郑涛、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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