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阳)今年以来,山阳县民政局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聚焦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时效性不强问题,坚持突出重点、协调联动、系统推进,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强部署抓推进。山阳县民政局及时制定印发了民政系统“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实施方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细化整治重点,夯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整改,实行科级领导包片、一般干部联镇推进工作责任制度,将局机关全体干部分成6个组,包抓18个镇(办),指导镇(办)开展各项救助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同时,落实县、镇、村三级管理责任。落实了村级初审和评议公示责任;落实镇办审核和包片领导干部会审责任;县民政局的审批监管责任,定期对新增、变更、取消救助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精救助保民生。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举措的通知》,深入贯彻执行《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商洛市最低生活保障规程的补充通知》和《商洛市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持续落实好“分类施保”“渐退帮扶”“单人保”等政策。截止目前,2.2亿元保障资金用于全县1.47万户3.56万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35万人享受“救急难”临时生活救助和1658名尘肺病患者家庭的困难救助;支付6600万元保障资金用于3618名特困老人落实特困供养待遇,1.7万残疾人分别享受生活补贴、护理补贴,223名困境儿童享受生活补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简程序提效能。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山阳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将全县低保、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镇(办),进一步缩短工作时限,打通民生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先后下拨18个镇(办)临时救助备用金545万元,对发生突发性困难群众救助额度在2000元以下的,由镇(办)及时直接审批;县民政局将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及城乡低保审批周期由原来每季度审批一次缩短到1个月审批一次,提高了救助的时效性;依托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设立社会救助二维码,群众可通过手机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申请救助“不见面”。
建机制防返贫。全面开展稳定社会救助政策行动,确保社会保障政策持续覆盖已脱贫对象。今年以来,山阳县民政局针对一些地方较大规模取消农村低保对象的行为,坚持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要求予以纠正,除少数家庭因子女就业领取了财政工资、买了小轿车等有闯红线因素或有了较高且稳定收入对象外,其余一律不允许取消原低保户享受的政策待遇。逐户开展已保障对象家庭复审和新增对象入户调查,全县农村低保保障人数33324人比2020年四季度末增加2759人。对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以内的普通家庭,5倍以内的重病家庭、3倍以内的重残家庭、2倍以内的孩子上学家庭纳入监测范围,建立监测平台,共认定低保边缘家庭474户1609人;与县乡村振兴局、卫健局、医保局、残联建立了防返贫动态监测联动机制,对三类人群及潜在风险人群进行动态监测,逐户排查,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政策的及时纳入,目前动态监测三类人群享受低保 472户1522人,享受特困供养 11户11人 ,享受临时救助 63 户223人 。
抓纪律转作风。山阳县民政局结合县委出台的“三项机制”完善了领导干部24小时带值班制度、公务备案制度、督查督办等18项制度。联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镇(办)城乡低保及临时救助对象进行督导核查,查看各项救助政策落实、申办程序流程、对象公示和资金发放等情况,督促镇(办)规范社会救助事项办理程序,提升为民办事能力和服务质量。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督查核查情况汇报。对社会救助经办过程中发现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等现象及时整改查处,彻底解决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切实纠正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问题。(供稿:山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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