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十四运”“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十四运”“双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夯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煤矿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十四运”“双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按照市安委办安排,从9月13日起,延安市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派出督查组,对各产煤县(市、区)“十四运”“双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暗查暗访。
督查组先后对黄陵县、子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延安车村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个煤矿上级公司进行了督查检查,并暗查暗访了6处煤矿。重点检查了“十四运”“双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安排部署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情况;复产复工规定执行情况;煤矿安全联系包保和盯守巡查措施落实情况;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安全大排查和“四个专项整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灾害治理措施实施情况等。督查组能够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51条隐患问题,及时向所在县市和企业进行了反馈,并对“十四运”“双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督查组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举办“十四运”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红线意识,担当负责、主动作为,坚决防范化解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以实际行动助力“十四运”圆满成功举办。
督查组强调要强化工作措施,要以安全生产大排查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大排查“回头看”,重新梳理“两个清单”,深化开展“四个专项整治”。要认真落实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定期巡查等措施,全力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要用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等,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督查组要求要加强应急值守。要抓好极端天气应对工作,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极端天气紧急撤人制度。要加强“十四运”和“双节”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各类险情事故的报告,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准确、完整。(供稿: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责编:张金侠
编辑:谷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