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检察院:追寻刘国璋烈士足迹 在保护中传承英烈精神

桃花红雨英雄血,碧海丹心志士心,今日神州看奋起,陵园千古慰忠灵。烈士纪念设施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是传承革命精神和理想信念的重要载体,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 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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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千阳县检察院与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了 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现场会,组织与会人员对烈士纪念设施及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这既是围绕 “三有”争创,扎实推进“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走深走实,也是全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的再落实。

现场会上,大家来到了位于千阳县龟山附近刘国璋烈士之墓地。刘国璋,陕西千阳人,建国前夕被反动派杀害,建国后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刘国璋烈士之墓系千阳县人民政府建 于1983年,于当年清明节正式完工立碑纪念,形成相对完整的纪念环境,成为人民群众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 地。

在2020年6月初,千阳县检察院在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红色资源专项行动中,发现该烈士墓地纪念设施围墙部分倒塌线索,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和支持下,依法发出检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釆取有效措施, 对纪念设施加强维护、修缮,履行好保护修缮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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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行政机关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结合正在实施的英烈纪念设施修缮改造规划,及时争取专项经费,高标准、高效率完成了对刘国璋烈士墓地的保护性修缮工作。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行动保护英烈权益,创新了办案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全社会共同捍卫英雄荣光的良好风气,从而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千阳县检察院坚持“在寻访中感悟思想伟力,在保护中践行初心使命,在传承中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工作思路,再访烈士墓地,重温刘国璋烈士的革命故事。刘国璋,男,生于1907年11月,又名廷璋,千阳县城关镇城内村人。15岁家遭匪火,去北平投奔千阳县人罗滋平,后回千阳任县民众图书馆长、县保安大队副、保卫团大队长等职。1949年春,任保卫团第一大队大队长,经张宜轩介绍,与共产党员刘章天秘密接触,决计弃暗投明,率部起义。后因收缴国民党陇南兵团散兵枪支,于1949年6月2日被国民党反动派119军副军长蒋云台杀害。建国后,追认为烈士,并将遗骨迁葬龟山。

现场会上,与会人员认为修缮后的该烈士陵园干净整洁、庄重肃穆,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司法举措,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将党史学习教育和监督办案深度融合,使寻访、保护、传承成为党史学习教育的生动课堂,通过边寻访边学习教育,在履职中保护在保护中履职,切身感悟革命烈士的光辉革命历史和崇高革命精神,推动人民群众提高公益保护意识,扩大了公益诉讼保护红色资源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更好地凝聚了社会共识与合力,用千阳县检察院的实际行动崇尚英雄缅怀先烈。(马惠萍)

责编:刘亚莉

编辑: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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