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延安市组织召开煤矿安全综合评估工作推进会议。会上,延安市安委办传达学习了7月19日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综合评估安排部署会议精神、《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榆林市郝家梁煤矿“7?15”透水溃沙事故的通报》和《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各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汇报了整改提升煤矿精准分类处置情况;延安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正年同志对全市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煤矿安全综合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煤矿安全综合评估是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精准煤矿分类处置整治,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市级相关部门、各产煤县(市、区)要坚持“两个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攻坚克难,全力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强调,煤矿安全综合评估要按照全面会诊、县级审查、市级审核的要求,同步开展,平行推进。市安委办成立综合评估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评估标准和方式方法,提出以全面会诊促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第三方机构客观评估,市县政府指导监督,上报省安委会综合评估、联合审核,最终提出明确的精准处置意见,由市县政府按照分类处置和综合评估意见,监督煤矿严格实施。
会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组建工作专班,逐矿细化梳理综合评估,分类处置难点、堵点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和指导服务。各相关产煤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细化综合评估和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监督指导煤矿落实评估和分类处置要求;各相关煤矿要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面会诊,积极配合安全评估工作;第三方评估机构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确保评估意见符合实际。各产煤县(市、区)要将煤矿安全综合评估工作与煤矿安全大排查、“四个专项整治”、风险灾害普查核查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落实。四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产煤县(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煤矿安全综合评估工作,按照“日调度、周报告”要求,督促指导辖区煤矿加快工作进度,提升工作效能,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煤矿安全综合评估工作。
陕西煤监局铜川监察分局、延安市发改委、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各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正年同志主持。(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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