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为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态势,进一步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集中警力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白马滩中队此次行动查获一起无证加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2021年7月19日,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晚21时30分左右,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白马滩中队在辖区内开展夜查工作。曾某驾驶金龙牌陕A37XXX号轻型厢式货车途经S304省道44Km500M处时,被执勤民警拦截。驾驶位上的曾某裸露上身,车厢内传出一股明显的酒味,民警立即使用便携式酒精检测棒对其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为>100mg100ml,曾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民警当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将曾某带至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查,曾某竟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信息。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曾某慌了……拒不配合检查!以为民警就没办法了吗?接着,曾某被带至黄龙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样采集。
2021年7月20日,经陕西渭南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犯罪嫌疑人曾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8.3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移交检察机关起诉。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责编:张颖
编辑:江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