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排查工作部署暨培训会。
会议学习传达学习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对宝鸡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排查工作进行部署和培训。宝鸡市秦岭办就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排查工作的背景、目的、意义作全面解读。
会议指出,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排查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抓手,是落实4月23日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合力攻坚克难,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开展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排查工作。
会议强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县(区)要主动超前工作,细学深挖技术规程,吃透排查标准和要求,明确排查范围、排查对象、排查深度、排查时限,掌握排查工作的核心要义,因地制宜,综合施策,讲求方法,不等不靠不观望,坚决克服各种困难和阻力,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保质保量按照时限和要求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要把此次排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明确县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县区自然资源部门的牵头责任,秦岭办、民族宗教、住建、文化旅游、农业农村、林业、文物等相关部门的配合责任,充分协调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此次排查工作任务。(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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