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柞水交警大队持续深入推进“一盔一带”专项整治。
推动多渠道配发安全头盔。积极联合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商家,推广“买车送头盔”模式,推动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发动保险公司推行“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在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因佩戴不合格安全头盔而造成人员伤亡的,及时通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推动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广泛宣传,提高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认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是交通管理工作的根本举措。通过微信微博、电视广播、抖音等人们喜闻乐见的宣传媒介,把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有针对性利用摩托车、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对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因势利导,让驾驶人了解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守交通安全法规的危害性,以及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和家庭带来的痛苦和危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形式,将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加大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管控力度。把握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的规律特点,各中队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集市、城区、校园周边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地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对公路上行驶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震慑和警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养成戴头盔的良好习惯,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事故的发生。
加大对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目前,柞水交警大队在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不戴安全头盔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中,大多采取批评教育、警告处罚,许多人已经形成惯性思维,认为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无关要紧,就是个批评教育,所以震慑作用不大。要想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限处罚,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形成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管理长效机制,保持严管、严治态势。把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和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违法整治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每月设立工作目标,避免时松时紧的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消除违法驾乘人员的侥幸心理;有针对性开展整治,集中警力,在辖区开展大范围、高密度、长时间的整治,让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逐渐养成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的习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实际效果,达到治标又治本的目的。(肖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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