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莉)“为人民服务”是公安工作的永恒主题,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富县公安局羊泉派出所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民忧、化民愁,确保将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工作成果。
6月26日,渭南市临渭区丰原镇田某来所报称其儿媳黄某,30岁,患有轻微精神疾病,于6月17日在当地走失,疑似来到了羊泉镇,现来所寻求帮助。田某称,其在当地已报案,且当地派出所已立案调查。派出所民警立即与临渭分局崇宁派出所联系,得知确已立案且通过相关技术手段了解到黄某现在羊泉镇。了解情况后立即开展工作,民警通过走访得知,黄某现与羊泉镇早潮塬村成某共同生活,且居住在羊泉镇嘉禾小区,20余分钟后,民警成功帮助田某找到了离家出走的儿媳黄某。经了解,黄某与丈夫关系不和,不想与其继续生活,在未与家人打招呼的情况下,自愿与成某来到了羊泉镇共同生活。
面对公公的到来,黄某神情不悦,不愿与其回家,民警劝说黄某,“婚姻需要包容和理解,孩子也不能没有妈妈,回家与丈夫好好沟通,如果实在不愿与其继续生活,可以走法律途径起诉离婚,逃避不是办法,且让家人担心”。最后,黄某答应与家人一起离开,田某将一面写有“人民至上 扶危济困”的锦旗交到民警手里,以此来表达谢意。(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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