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甘泉县城南关有一辆红色电动车在行驶中将同向行驶的一辆二轮摩托车挂倒,致摩托驾驶人受伤,肇事电动车已逃逸,请求出警。”
接到报警后,甘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对现场遗留线索进行勘查,向相关证人收集有效信息,事故中队民警经过大量走访和调查取证,并通过技术侦破手段,仅用一个小时就在太皇山美水花苑小区锁定肇事嫌疑车辆。由于肇事电动车无牌证,无法通过车辆确定嫌疑人信息,民警通过大量排查走访,蹲点守候,在22日,在小区电梯内成功将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窦某抓获,经讯问,窦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该案成功告破。 目前该案正在近一步办理中,等待窦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本月,甘泉已发生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交警部门快速反应,缜密侦查,两起逃逸案均迅速告破。据两起案件嫌疑人交代,发生交通事故后,他们都是因为害怕承担责任,再加上所驾驶车辆无牌无证,存在侥幸心理,索性驾车逃离现场。
行车途中遇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只会造成更为严重的事故后果,使自己承担更多的事故责任,甚至遭受牢狱之灾。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最愚蠢的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心存侥幸心理要不得,及时停车、积极救治伤员,保护现场并报警,同时及时通知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千万千万不能逃 逸!
责编:杜鹏飞
编辑:江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