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为深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落实,进一步营造全县自觉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6月10日,定边县政法教育整顿办公室召开“四长”宣讲“三个规定”和“党政领导”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大会。会议由定边县委副书记姬世平主持,县委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参加宣讲大会。
会上,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永刚以“三个规定”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注意事项及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为主,通过法律法规、权利责任、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释规等方面对“三个规定”进行全方位解读,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行动的发展里程和精神内涵,强调了违反“三个规定”造成的严重后果及影响,引领广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监督、支持“三个规定”落实的良好局面,促使司法人员在办案活动中恪守法律,廉洁秉公,不徇私情。
随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全体与会人员签署《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以上率下向组织、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最后姬世平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贯彻落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统解决人民群众的突出问题,更好把持群众对法治公平的正义安全新需求,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带头落实,加强行动自觉。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纪律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实践应用。以此次宣讲公告会为契机,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开展讨论,查找自身不足,扎实开展完善,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党政机关干部队伍肌体健康。
“三个规定”出台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防范这些干扰要有制度保障”,“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司法机关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人员在办案活动中应当恪守法律,廉洁秉公,不徇私情。在司法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熟人等关系,通过各种方式打探案情、说情、施加压力,非法干预、阻碍办案,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严重干扰司法人员秉公办案,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针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明确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3月1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了“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2015年3月29日,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责任追究,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
上述两个规定在内容上配套衔接,通过建立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分别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共同构建起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2015年9月6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接触、交往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侯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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