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2021年6月4日这一天,一名群众举着锦旗来到石泉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庭,亲手将这面锦旗送到了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高萍手中,朴实的他没有过多的华丽赞美的语言,但他憨厚的笑容中流露出了发自内心的感激。
案情简介:被告马某向原告麻某借款37400元,2015年10月8日到期后被告一直未还款。2016年5月原告麻某因一场重大交通事故瘫痪在床至今,因治疗和康复的费用巨大,麻某的父亲为了照顾其康复,长期奔波于老家与西安的医院之间,无力挣钱养家,使这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为了缓解经济压力,原告委托其父将被告马某诉至石泉法院。
办案法官接到该案后,立即与被告马某联系,原告所提供马某的电话早已成了空号,办案人员上门寻找才知晓,马某曾经居住的屋子已经易主,而马某现在已不知所踪。办案人员便来到社区调查马某的去向,社区工作人员称马某不是本县居民,十余年前才来此经商居住,近几年已在不该社区生活,也无其有效的联系方式。社区向法院出具了一份马某近几年未在该社区工作居住,也没有联系方式的证明。
经核查了解到马某户籍地在远在一百多公里外的汉滨区晏坝镇双涧村。办案人员考虑到原告目前实际困难,决定立即前往汉滨区晏坝镇双涧村调查了解马某的下落,虽一路多方打听,仍未得知其下落。办案人员随即前往村委会调查情况,村委会出具了被告已经十年未在户籍地居住生活,也未和亲戚朋友联系的证明。经一路奔波,虽未找到马某,但有了这两份社区和村委会的证明,法官得以采用了公告的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公告期满后,使本案顺利审结。
这是截至目前石泉法院在队伍教育整顿阶段收到的第八面锦旗,它不仅仅只是石泉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缩影,也是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干警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在建党百年的纪念日即将到来之际,群众送来的是锦旗和感动,给法院干警留下的是责任与担当。(梁磊 周和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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