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18时许,丹凤县公安局竹林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宋某报警称,称其电瓶车放丹水社区四期27号楼下,现在发现不见了,请求民警帮忙寻找。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了解得知宋某上午将电瓶车停放四期27号楼下的。用电瓶车时,发现其电瓶车已经不见踪影。随后,民警根据宋某提供的电瓶车有关特征信息迅速展开了调查,经过半个小时的查找,民警在四期29号楼下找到宋某“丢失”的电瓶车,这时宋某才想起来是自己记错了放置地点,引起了一场“丢失”的乌龙事件。19时许,宋某来到派出所将电瓶车骑走,并对民警的工作表示感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竹林关派出所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强大动力,真心实义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孙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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