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侠)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高家堡镇坚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砥砺初心使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人心。近日,神木市高家堡镇聚焦神木市农业农村局、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通过系列举措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
筑牢制度防火墙,打好宣传主动仗。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地和庭院等用地。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宅基地审批工作,提高广大村民对宅基地改革新政策的知晓度,正确引导群众开展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高家堡镇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编印了《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册》。宣传册详细介绍了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和标准、所需材料、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最新《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流程图等,使村民对相关政策一目了解。目前,宣传册已发放1000余份。
下好调研先手棋,打好政策组合拳。高家堡镇切实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严格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等“三到场”要求。扎实开展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的各类违法行为,防止产生新的违法占地现象。目前,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包括农户申请、村民小组初审、村级组织核查、乡镇政府审批、核发宅基地审批书等环节。农户提出申请后,需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承诺人需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严格按照批复位置和面积动工建设,批准后在承诺期限内建成并使用,而待新住房建设完成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拆除旧房,并无偿退出原有宅基地。结合全镇“大走访、大调研”活动,镇村两级干部在入户走访调研时,对宅基地审批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
农村宅基地管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也是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高家堡镇党委要求,全镇上下必须严守法律和政策底线,在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和严格规范宅基地管理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抢抓高家堡文旅产业发展机遇,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模式,进一步激发乡村活力,服务乡村振兴。(刘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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