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阳)神木市永兴街道境内有明长城约30公里,共有长城遗址63处,为进一步做好长城文物保护工作,维护长城周边文化环境,近年来,神木市永兴街道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扎实开展长城保护各项工作。
落实长城遗址保护措施。成立了永兴街道长城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长城保护工作站,设置站长一名,择优选聘长城遗址所在村组村民为文保员,严格按照长城保护“四个一”工作要求开展巡查工作。
按照长城保护“四个一”工作要求,统筹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将文物保护与文化事业发展、旅游产业开发、宜居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完善等紧密结合起来。
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到各行政村年终考核中,探索解决在工作中权利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
完善长城保护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神木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暂行)》,完善街道长城遗址文物保护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申请文物保护经费专项保障,每年预算中申请长城文保专项经费,专门用于长城遗址巡查保护。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全面排查街道63处长城遗址状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遗址及时上报市文保所提高保护等级,树立界桩、防护栏等警示标识。建立督查考核制度,由街道纪工委对长城保护工作站工作情况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市文保所,对巡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开展长城巡查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扣罚巡查补助、更换工作人员。
加强长城保护队伍建设。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宣传长城文物保护知识,提高村民保护意识,扩大村民知晓率,并将长城保护纳入各村村规民约,严禁村民及社会团体在长城保护范围内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取土(砖)、破坏墙体、平整土地及工程项目实施等危及长城安全的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长城保护。
加强文保员培训,特别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文物保护的指示批示精神,吸纳文化素养较高的年轻村干部到文保队伍中,做好长城遗址保护的同时做好长城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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