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有“文化”的法院人

(张颖)3月以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铺开,笔者所在的石泉法院也闻令而动,开展得如火如荼。第一环节中,聚焦忠诚的政治轮训、轰轰烈烈的英模事迹、触目惊心的警示教育让人受到洗礼,获益匪浅。

笔者也在边学边悟,现在社会分工日益精细,有一技之长就能谋生甚至致富。天空海阔,但我们要结合自己的专长,对自己价值观、个性特点综合考量,理性择业。选了法院,无论法院是你的过客抑或终生矢志不渝的选择,你都要雕琢自己。

窃以为,作家梁晓声对“文化”一词做的四条解读,用来要求法院人亦十分贴切。

根植于内心的修养。“修养”一词高度抽象,但笔者认为好的修养至少需要对内心思想和行为进行一场艰苦卓绝的修行。法院定位是政治机关,作为法官干警,在思想层面首先要严守意识形态底线,站稳政治立场,时刻以党的政治理论、路线主张武装头脑、推动工作,这是基本的修养。在行为上,多一点纳言敏行、深居简出、清心寡欲,契合身份。要深明大义,品行低劣、歪门邪道失德事小,坏了法院事业事大。

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成年人没有无边界的自由,只能节制和承担,不能滥用权利。法律从业者,更要常怀律己之心,深畏法度之威。要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是否在忠实地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是否在践行司法工作的主题。我们必须适应,约束是常态。少发牢骚,多提建设性的意见。这些说来容易,实际做起来不易。

无需提醒的自觉。苟有恒,何须三更起而五更眠,最无益莫过一日曝而十日寒。人与人智商差别无几,却因自觉自律天壤之别。坦率的讲,遵守规矩、履职尽责本身没有模范一说,因为这些本来就该做的,无须提醒。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自觉缺失无处不在,督办、通报满天飞,作风整顿此起彼伏,甚至需要以身边的典型违纪案例、警示教育片来刺激麻木感觉,以吸取教训。自觉缺失,本身就是顽瘴痼疾。

为他人着想的善良。法官如同医生,高明者不但有精湛的技艺,更要有一些仁心,多一点以苍生为念。这不是自我标榜,而是职业需要。我们考虑善良风俗、善意恶意,首先自己要感同身受,心怀悲鸣。一杯水、一个笑、一个情绪都有温度,甚至影响案件走向。要多一点热情,减轻诉累,许多人起诉都是不得已。一生只是一次和法院的亲密接触,或许就是他一生对法院人的刻板印象,影响者大。

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作风整治,就是照镜子正衣冠,治病救人。让我们时常自我检视,不断自我完善,争做一个有“文化”的法院人。(石泉县人民法院  李青)

责编:张颖

编辑: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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