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日前,石泉法院院执行局局长叶刚接到可靠情报——久不露面的被执行人刘某出现在了安康市汉滨区。叶刚立马组织执行局法警、书记员6人组成临时执行小组,迅速集结、出发前往汉滨区某处,3个小时后,顺利将被执行人刘某带回。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系同学关系,2017年6月参加同学聚会时,刘某添加张某为微信好友。之后刘某便让张某将钱投给自己,承诺不管自己的公司盈亏这个钱只用两个月,逾期按银行利息计算本息。张某信以为真,便将40000元通过微信转账给刘某。刘某于次年3月、5月分两次偿还张某10000元之后便一直再未再还款。本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刘某一直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但在此期间,张某不时会收到刘某的威胁,声称等其回石泉便要“收拾”张某。
鉴于刘某的恶劣行径,案件承办人叶刚一方面让申请人张某随时保持联系并关注刘某动向,另一方面积极寻找被执行人刘某的下落。期间,曾两次收到情报,但由于刘某所处位置距石泉较远,待执行干警赶到时,狡猾的刘某早已逃脱。此次接到情报后,叶刚及时组织、周密部署、快速出击,终于顺利将被执行人刘某抓获。
刘某被带回石泉法院执行局后,便联系其母亲为自己筹钱。次日一早,刘母为其子送钱至法院,并为其缴纳罚款2000元。刘某现场将30000元欠款支付张某,并写下悔过书,承认错误,并保证日后不再对张某进行威胁。张某对刘某表示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刘某才获“自由身”。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执行法官敦促那些还在隐匿的“老赖”、还在观望的“老赖”、还在想着如何逃避履行的“老赖”:积极履行,积极出面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问题才是正确的选择,逃避、隐匿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会造成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且这些法律后果不仅仅是针对本人,对子孙后代都会有深远的不利影响,望三思而后行!(韩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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