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佳县税务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构筑干部职工美好精神家园为目标,充分发挥文明风尚的引领与示范带动作用,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使崇尚道德、崇尚文明的氛围在全县税务系统内部蔚然成风,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近年来,佳县税务局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税务总局贯彻《意见》若干措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创建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及时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级税务部门党委和佳县县委、县政府有关精神文明创建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任务落实举措;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定不移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宣传,促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新风尚。
坚持以制度刚性规范文明创建,佳县税务局严格按照《陕西省省级文明单位网络测评指标》各项要求,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组织保障到位、责任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担当,切实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角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安排部署、责任分解、组织推动、执行落实等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年初计划、季度督查、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和《实施意见》,让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广泛传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志愿服务理念。
开展义务拾捡垃圾、税收宣传、慰问孤寡老人、看望留守儿童、走访道德模范、慰问退伍军人、义务清理积雪、无偿献血、关爱孤寡老人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播撒爱心,传递正能量,彰显了佳县税务奉献、担当的税务新形象。
立足优秀丰润的民俗文化和历史文化,佳县结合实际,通过自主开展、携手社区、走进学校等形式,开展关爱弱势群体、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四合杯”系列文体运动、经典诵读、征文笔会、书画展览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开展“春节”慰问困难职工,“清明节”祭扫,“端午节”包粽子,“七一”慰问退休党员和困难党员等活动,弘扬传统文化,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生活,增强凝聚力,促进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税收发展与精神文明相得益彰、积极向上、崇德向善、包容共建的浓厚氛围。
以示范引领夯实文明创建,强化模范宣传,做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树典型、学先进”活动,抓住先进典型的闪光点,深入挖掘他们动人故事和感人细节,选树在日常工作中和重点任务攻坚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业绩的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创新奋进、埋头苦干的热情,用身边事感动身边人;组织观看“典型事迹微电影+红色经典电影”,邀请“榆林好人”“道德模范”召开分享会,强化典型示范和榜样引领。
2018年至今,佳县税务局集体和个人分别荣获省级模范职工之家、青年文明号,市级青年文明号标兵集体、先进妇女组织、巾帼文明岗、先进职工之家、先进职工小家、绿色机关、青年税务标兵示范岗、助残先进集体,县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机关党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巾帼建功标兵,机构改革先进个人,榆林市五一劳动奖章,榆林好人、最美家庭、扶残助残先进个人、青年税务标兵、纳税服务标兵、税收征管能手、优秀工会主席、佳县道德模范和脱贫攻坚优秀第一书记。
坚持以优化服务助推文明创建,佳县税务局紧扣“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主题,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建立《纳税人满意度直联包抓工作机制》并落到实处;全面推广网上办税(费),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时间缩短至20分钟;通过积极引导纳税人和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自助办税终端办理业务,目前网上申报率和线上业务办结率达98%以上;持续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拓展“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发票和通过邮寄、电子方式送达资料等业务;成立复工复产纳税服务团队,为纳税人复工复产提供涉税业务咨询和疑难问题解答服务。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要有新作为。迈向“十四五”,佳县税务局将始终坚持常态长效,把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长期任务,抓好先进典型的培育,继续做好“道德模范”“榆林好人”“陕西好人”等先进人物的评选宣传活动,激发干部职工的思想认同、情感共鸣和效仿意愿,形成见贤思齐、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为高质量推进税收事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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