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化禁毒普法宣传,保障社会治安稳定

两男子贩卖毒品获刑一年 一女子容留吸毒同被惩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提升公众安全感,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甘泉法院审结一起毒品犯罪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惠某、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郝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惠某、刘某均系吸毒人员。2019年9月,被告人惠某多次向吸毒人员王某通过微信进行毒品交易,收取毒资后,将毒品藏匿于约定好的地点,由王某自行取走吸食,惠某共贩卖毒品海洛因0.4克。

被告人刘某从他人处购买毒品海洛因4克后,部分自己吸食,部分向他人贩卖获利,被禁毒大队民警抓获时仍随身携带海洛因2.44克。被告人郝某从2019年9月以来,在其出租房内多次容留刘某、惠某、王某等多名吸毒人员吸食毒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惠某贩卖毒品海洛因,二人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郝某多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三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

近期,子长市法院积极响应子长市禁毒委员会号召,组织干警到四路口广场开展以“倾听禁毒声音,共创绿色家园”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倡导广大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新型毒品防范手册》等宣传手册,积极向群众介绍毒品的危害、青少年吸食毒品的诱因、新型毒品的识别与防范以及如何抵御毒品侵害等,并通过真实案例使群众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动员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禁毒防毒斗争,共建绿色无毒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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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共发放禁毒手册3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0余次,使现场群众了解了毒品的基本知识,增强了识毒、防毒、拒毒能力,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与禁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良好的禁毒氛围。

黄龙法院:开展禁毒日普法宣传活动

近期,黄龙法院组织法官干警,来到县城中心街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现场释法答疑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让来往的群众实地了解了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危害有哪些、如何抵御毒品侵害、国家的禁毒方针和法律法规是什么。同时结合我院近年来审理的真实毒品犯罪案例,以案释法告诫群众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积极引导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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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责编:马瑞琴

编辑:王玲/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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