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三项制度”示范创建要求,近期,靖边县司法局专门成立督导组,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初步评选评估,以不断提升靖边县23个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能力和水平。
以解决问题为核心,靖边县司法局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严格按照《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就整体完成情况,对被评估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初步评选评估,详细掌握了被评估单位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具体做法、存在问题、经验亮点和工作成效。
通过督导,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并予以落实。尤其是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各有特色亮点。但同时,督导组发现部分执法单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短板,诸如在办公场所未做到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信息;存在着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书面记录不完整,不能充分运用执法记录仪采集记录执法过程影像等;未设置专门部门法制机构,部门法制工作由办公室人员临时兼任,重大执法决定无书面审核意见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查组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全完善机制,强化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务必落实好“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要强化重大执法决定的法治审核力度,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合法、适当。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明确整改措施,打造亮点特色。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促进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契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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