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9次会议

8月12日,泾阳法院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9次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宏主持,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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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学习邀请了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张磊主任为法官解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条例》,现场发放了宣传单,结合真实案例,从受理范围、不予受理范围、检举控告方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重点解读。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0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讲话精神及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一专题内容、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等内容。

会上,王建宏院长强调,“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按时参加《民法典》培训,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作为共产党员、领导干部要更加关注国内外形势变化,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与审判执行业务结合起来。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在全院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

(责任编辑:朱刚/刘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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