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环境分局:生态损害赔偿案件成功告捷

2024年以来,丹凤县环境分局认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持续推动“一案双查”模式,并于近日,成功办理一起生态损害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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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召开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

2024年6月,丹凤县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开展入河排污口巡查时发现,辖区某河流水质颜色异常,立即使用无人机进行溯源排查、航拍取证,发现某公司施工点正在向河道内排放作业废水。经采样监测水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排放浓度为766mg/L。对此,丹凤县分局进行了立案查处。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使企业认错认罚,同时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经评估,该起违法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金额为8230.00元。9月26日经会议磋商,确定采取货币赔偿的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现了生态环境违法与损害赔偿责任“一案双查”模式落地见效。

下一步,丹凤县环境分局将以日常执法监管为抓手,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加强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梳理,实现环境行政处罚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有效衔接。(李高阳)

责编:杜鹏飞

编辑:李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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