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7月3日,咸阳彩虹医院与秦都区检察院举行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医疗救助合作的签约仪式,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在签约仪式上,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伟民代表秦都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对咸阳彩虹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对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作为《协议》的起草及牵头方单位,秦都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袁翠同志对本《协议》出台的意义和背景做了介绍,为避免因反复询问给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秦都区检察院建成了“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目的就是为了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法律援助者以及心理咨询师等共同在该中心一次性地对被害人开展询问工作。
根据最高检的要求,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体检查纳入“一站式”中心的范畴,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全方位保护。经过充分论证和考量,结合司法办案的工作实际,现将该项检查地点延伸到咸阳彩虹医院,通过与医院的合作,由专业的医务人员来完成这项工作;此项协议的签订意义在于开通了对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的“绿色通道”,减少了未成年被害人和陪同家属在等待检查时的心理压力,更保证了提取生物样本的及时性,从而更有利于打击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多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就是因为医务人员发现线索以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得以侦破,医疗机构与司法机关的相互分工与配合,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无所遁形。
咸阳彩虹医院院长康鹏讲对检察机关、各公安分局对咸阳彩虹医院的信任与支持表示感谢。既往该院作为陕西省儿童非意外伤害救治中心也做过类似的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更是今后日常的工作重点。该院将发挥妇儿医院的资源优势,提供有效、快速、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从医疗保护各个方面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秦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安钢对签约成功表示祝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是新时代建设的后备力量,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公检机关和医疗机构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新时代赋予我们更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党和人民寄予厚望,为此我们将不懈努力。
签约仪式后,与会人员在秦都区检察参观了未成年人询问救助中心。
此次多方签订未成年人医疗救助合作协议,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建立了一条高效、便捷、迅速的“绿色通道”。为了让未成年人真正能够从中受益,咸阳彩虹医院将认真严谨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医疗救助绿色通道的运行工作,包括医疗规范、诊室安排、陪诊流程、检查方式等,落实好相关细节工作,为未成年提供专属的救助服务,真正做到“与法同行,守护未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责任编辑:杜鹏飞/刘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