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云雾山镇水田坪村委会门前,一场特别的庭审吸引了当地许多村民前来观看。
被告是该村年逾七旬的贫困户刘某。2016年,为发展生产,刘某向农商银行借款5万元,期限两年。借款到期后,由于刘某经济能力有限,未按时偿还贷款。水田坪村委会为了避免因刘某未能及时偿还贷款而需要承担更多利息的损失,替刘某偿还了借款本金及利息。刘某向村委会出具了借条,之后一直未偿还,水田坪村委会遂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了法庭。
石泉法院饶峰法庭接到案件后,考虑近期常有涉及贫困户贷款的类似案件发生,且水田坪村处于边远山区,被告刘某又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在水田坪村巡回审理此案。
当天,高达37度的气温,依然没有阻碍村民的热情,上百名村民到水田坪村村委会前广场上,旁听庭审。通过法庭调查、辩论、当事人陈述等一系列庭审程序。法官把握住当事人心态,从双方争议焦点,即还款时间和期限着手,分别做双方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现场进行普法宣传,对农村经常出现的赡养纠纷、土地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案件进行了普法,使此次审判真正的达到了案件审理和普法宣传相统一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石泉法院注重将巡回审判与司法便民、法制宣传、多元化调解机制相结合。充分运用巡回审判法官深入群众身边大好时机,从老百姓关心关注法律问题着手,通过个案审判、以案释法等方式,在审理与调解的同时不失时机的进行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有效处理纠纷奠定良好基础。(纪传芬)
(责任编辑:张颖/刘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