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多措并举深化“林长制+生态司法”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深化“林长+司法”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多方协调、齐抓共管作用,织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近日,山阳县林长办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共同签署《秦岭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框架协议》。

本次框架协议明确,各单位要按照“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全域覆盖”的原则,全面建立“四长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行政执法、刑事侦查、检察监督和司法审判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实现涉林违法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快判,探索构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治新格局。(供稿:崔廷玉)

责编:刘朋涛

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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