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多谢你帮我把孩子参加中考的问题解决了,还把我们心里多年的‘疙瘩’也解开了,真是太感谢了!”一起案件的当事人田某给陕西省绥德县法院四十铺法庭送来了一面锦旗。
绥德县人民法院四十铺法庭负责人
事情还得从一个多月前说起
“法官你好,我是渭南的,孩子的学籍也在渭南,户籍在绥德老家,因为学籍和户籍不一致跑了几个部门,都没能解决,孩子明年参加中考,怕耽误了,你们能不能帮帮我?”田某的脸上充满焦虑,试探性地向法官咨询着。
“你给我讲讲具体情况,我帮你分析分析。”法庭负责人王武文一时没明白,引导田某讲述具体问题,探寻问题症结。
“我与闫某在十几年前自由恋爱,同居生活,但一直没领结婚证,女儿出生后,户口随她爸闫某落到了绥德县。后来我和闫某感情不和分开,女儿跟随我在渭南生活读书……”田某急切地讲述着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田某的女儿今年上初二,在学校的中考信息统计摸底时反馈出其学籍与户籍不一致,导致其面临着在渭南当地无法参加中考的困境,如果回户籍地考试也有诸多难题。为此田某多次往返教育部门、户籍管理部门协商,均未能有效解决。抱着最后试一试的心态,她来到了四十铺法庭咨询。
“这是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如果抚养权能够顺利变更,那孩子上学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王武文受理了这起案件,像是给田某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考虑到这是一起特殊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孩子马上面临中考,应尽早予以解决,消除孩子升学考试的后顾之忧,也为避免直接判决后一方不服提起上诉,因诉讼时间过长影响孩子顺利参加中考,王武文打算从调解入手,便立即通过电话与闫某取得联系。
预想的调解难度应该不大,哪知调解过程却一波三折。
电话中闫某不同意孩子由田某抚养,要求女儿回绥德老家参加中考,说完便挂断电话。后王武文多次与闫某沟通,从父母责任、孩子教育、未来成长多方面给闫某做思想工作,闫某终于同意调解。
约定的调解时间到了,闫某却始终没有来法庭。
王武文拨通了闫某的电话,闫某称自己在外地打工,短期内回不来。王武文提出可以线上调解,闫某又以不会操作手机为由拒绝。王武文决定亲自前往闫某打工的工地进行调解。到工地后,闫某称其已到另外一处工地工作,并拒绝提供地址,此后便无法联系,与法官玩起了“躲猫猫”。
意识到案件背后可能另有隐情,在无法与闫某取得联系期间,王武文先后4次前往闫某所在村走访调查,与其亲属、邻居、村干部座谈。“闫某平时为人本分,孝顺父母,对女儿也很宠爱,按道理不会对女儿的学习教育故意刁难,之前为女儿户籍的事村委会也协调过,给他做了很多工作都没有成功,这事可能与闫某母亲去世有关。”一名村干部说到。
王武文当即通过电话向田某求证。“十多年前我带女儿离开后,中途很少回来,前几年闫某母亲去世,他想让女儿回家奔丧,当时因为没有沟通好,女儿没有回来,闫某可能以为我是故意的……”田某道出了事情原委。
得知事情的前因后果后,王武文认为只要解开双方心结,就有望成功调解这个案子,便动员闫某亲属、村干部劝说闫某积极应诉。
“王法官,我是闫某,我愿意调解。”7月中旬,闫某主动给王武文打了电话,表明了自己的调解意愿。“孩子的学习耽误不起,这次可不能再‘放鸽子’了。”王武文开玩笑地提醒闫某。
7月25日下午,双方如约来到了法院,法官松了一口气。为解开双方心结,王武文让双方对闫某女儿未能奔丧的前因后果进行了还原,法庭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田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田某也真诚地向闫某表达了歉意,至此双方的心结终于解开,闫某同意女儿由田某抚养。
“王法官,女儿抚养权归田某,是不是意味着我和她从此断绝了父女关系?那将来女儿会不会赡养我?”签署调解协议前,闫某又提出新的担忧。
“变的是孩子的抚养权,变不了的是父女亲情。父母和子女的血缘关系不会因抚养关系的变更而改变。无论子女由谁抚养,他们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王武文将闫某、田某及女儿组织到一起,向他们释法明理。
一番解释后,闫某心里的“疙瘩”彻底解开了,主动签署了调解协议。双方也就女儿的探视权达成了一致意见,在不影响女儿学习的前提下,闫某可以主动前往渭南探望,女儿也可以回绥德老家来与其相聚。至此,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家事纠纷中,不只有‘判决’这一‘硬措施’,还有浓浓的情、深深的理。我乐意用一些柔性手段来实现法律的刚性要求,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在追求法治信仰的路上,王武文这样说,也一直这样做。(供稿:绥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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