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环境分局: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

为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保障自行监测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近日,镇安县环境分局组织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排污控制办、县环境监测站对辖区5家排污许可企业开展了自行监测监督帮扶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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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检查按照《商洛市2024年度环境监测方案》中针对自行监测检查“从排污许可企业中抽取不少于20%的比例”要求,本着“帮扶企业规范监测、指导提升数据质量”的原则,从自行监测基本要求,延伸到排污许可清单式管理等管理内容。检查人员一行先后到镇安县医院、陕西环保集团水环境(镇安)有限公司、镇安县中医医院、镇安县益汇农工商有限公司、镇安县捷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查阅企业自行监测管理档案,并严格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内容细化表》内容,对自行监测方案制定情况、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监测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量化打分,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存在排污口设置不规范、在线监测仪器运行不正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现场技术人员通过现场答疑、技术指南解读、实际操作指导等方式,对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进行了技术指导与现场帮扶。

下一步,镇安县环境分局将持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等要求,进一步做好做实排污许可企业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规范性及监测数据质量,为环境执法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支撑。(吴东)

责编:杜鹏飞

编辑: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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