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汾渭平原大气污染专项监督”活动,营造良好的合阳宜居环境,近日,合阳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县环保局一同前往陕西秦晋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确保企业依法依规合理运转、正常生产。
检查发现,该企业在煤炭采挖、传送、贮存、运输过程中存在扬散煤尘、霾灰等问题,对此,向合阳县环保局提出整改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加强防扬尘举措,做到生产和环保并重,发展经济和保卫蓝天同抓,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通过检查,不仅督促环保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并纠正破坏环境的行为,构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同时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的,为合阳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检察贡献。(吕水清、黄菲)
(责任编辑:张颖/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