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环境分局:着力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

为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完成202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任务,近日柞水县印发了《202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2024年全县共计划实施重点减排项目6个。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削减60.41吨、2.93吨、10.34吨和18.36吨,碳排放强度较2023年下降3.66%。

依据《方案》,柞水县将实施5大重点任务,确保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顺利完成。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矿业“五化”发展,加快实施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菱铁矿第二焙烧生产线超低排放深度治理,支持重点矿产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全面提升工业产能。加速清洁能源产业布局,启动曹坪抽水蓄能电站大坝及安置点建设。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严格落实《柞水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重点解决制约空气质量改善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有序推进《柞水县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加快推进PPP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镇村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镇村排水管网设施。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面推进《柞水县“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落实。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粪污收集贮存配套设施,依法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规定,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双碳”愿景为牵引,以协同增效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融合。推进实施《柞水县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坚持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协同推进。

《方案》提出,柞水县持续开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落实证后监管,将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列入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夯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100%。

《方案》要求,将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纳入部门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进度缓慢、重点减排项目未按期建成,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对完成较好的镇办和企业,在环保资金安排方面予以倾斜支持。(黄德荣)

责编:杜鹏飞

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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