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勉县法院武侯法庭成功调解某村经济合作社与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2020年4月,原告村经济合作社用政府支持的60万元收益性扶贫资金建设蜂蜜加工厂,与被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蜂蜜加工厂租赁合同》,原告将加工厂的设备及房屋租赁给被告,被告每年向原告交付租金3.6万元。
合同签订后,因蜂蜜成品市场竞争激烈、成本费用攀升,被告企业亏损无法正常生产,加之资金困难,多年来拖欠原告租金款未付,累计拖欠金额达十几万元。双方对合同解除及租赁费给付问题产生分歧,长期僵持,互不退让,诉至法院。
原告认为被告长期拖欠租金未付,企业也未加工生产经营,厂房闲置,按照村集体规划需重建改造厂房。被告认为目前公司资金困难,无力生产。双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意愿,争议焦点在拖欠的租金上,如果不尽快解除合同,双方损失加大,村集体的规划项目无法落实。
经过法官对双方分析利害明其后果,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于当天解除签订的租赁合同并现场交付了租赁物,同时原告在考虑到被告实际困难下,对拖欠的租赁给予减少。案件成功解决,企业纾困,集体经济利益得到维护,形成双赢效果。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勉县法院将把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穿于司法服务全过程,着力提升质量、效率和透明度,让司法预期“稳”起来,让经营主体“活”起来,让市场环境“优”起来,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孙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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