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宁陕公路段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了《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公民在公共场所、爱国卫生活动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八个方面的基本规范,同时为了促进和保障《条例》的实施,还对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责任明确,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强化了责任追究。
通过学习该《条例》,让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条例》的践行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每个人都应该承担文明行为的责任。我们要争做学习《条例》的宣传者,这样它才会慢慢地传承,慢慢地发展。我们要用文明的标尺严格要求自己,用身边的榜样不断激励自己,让文明成为一种习惯,认真学习好《条例》内容,自觉践行,做文明有礼的安康人。(许峰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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