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市场监管局:规范苹果包装市场 保护“洛川苹果”品牌声誉

为进一步规范苹果包装市场,维护洛川苹果品牌声誉,1月18日,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基层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对洛川苹果包装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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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对辖区内南门包装市场、苹果城苹果交易市场、马家庄苹果交易市场及乡镇集贸市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流通领域苹果包装物是否使用添加水泥等增重物的包装,对故意使用增重包装物为苹果加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对包装箱上标有绿色、无公害和有机标识的,要求经营者必须提供相关检测证明,严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特意提高商品价格的行为;对包装箱未经授权违规使用“洛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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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苹果时要当心“水泥纸箱”,避免出现不法商贩在销售苹果时将水泥纸箱和苹果一起称重销售、变相抬高水果价格的违法行为。利用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水泥纸箱”的消费咨询和消费投诉,对不法商贩利用“水泥纸箱”增重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3车次,执法人员55人次,检查市场主体84户次,未发现使用外地包装销售洛川苹果及违规销售使用添加水泥等增重物的包装箱行为。(李 敏)

责编:杜鹏飞

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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