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环境分局:向科技借力 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质效

为进一步高效履行环境执法监管职能,主动适应新形势下非现场执法要求,镇安县环境分局通过开展污染源智能监管、正面清单化管理、排污许可实施与监管系统巡查,充分依托现代化监管载体,向科技借力转变执法方式,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

“小黑匣”大作用,实现污染源智能监管。2023年4月,镇安县启动污染源智能监管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联合第三方公司为辖区砖窑、矿业、污水处理厂等20余家重点企业安装了污染源振动监控系统,即产污治污记录仪,俗称“黑匣子”。该装置通过内置传感器,定时采集设备运行状态数据,并实时上传至监管云平台,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设备的特点,通过AI算法进行分析,精准识别各类生产治污设备的开机、停机和不同负载状态,精确统计企业生产和治污台账。通过电脑端及手机APP软件,生态环境部门实现了24小时非现场监管和智能化服务,既减少了企业负担,也降低了行政成本,执法效率显著提高。2023年以来,该系统共提出有效预警211次,帮助企业预警早期机械故障,协助维护污染防治设施,有效防止环境问题加剧。

正面清单化管理,实现监管无事不扰。自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落实以来,镇安环境执法大队不断优化监管方式,以鼓励企业守法经营,实施正面激励为原则,动态调整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023年新增两家。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了现场执法频次,更多的使用无人机巡查、系统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非现场监管,旨在提高企业自主管理和自证守法意识。

排污许可在线巡查,实现非现场监管取证。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重要抓手,为了更高效的监督企业持证依法排污。今年以来,镇安环境执法大队开展排污许可实施与监管系统巡查,加强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污染排放信息公开等环节检查力度,及时发现企业排污许可证环境问题3起,下达了责改文书3件。通过执法帮扶,整改及时,2家企业免于行政处罚,1家企业受到轻微处罚,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陈世骏)

责编:杜鹏飞

编辑: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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