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陕县财政局接到一供应商电话,反映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其投标保证金25万元至今没有退回, 请求宁陕县财政局协调解决。
宁陕县财政局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将此事汇报给分管领导。领导高度重视,当即做出安排,要求立即对供应商电话反映的事项认真核实并及时协调解决。经与招标代理公司和采购人沟通核实,供应商电话反映的情况属实,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招标代理公司没有能够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通过财政局与招标代理公司和供应商沟通协调,招标代理公司已于2023年8月15日将25万元投标保证金退回到供应商的账户。
宁陕县财政局以高度的责任心,快速的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的工作要求,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支持了中小企业发展(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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