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推动落实《柞水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建立健全柞水县重型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柞水县环境分局多举措狠抓污染治理,有效降低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提升全县空气质量。
建立健全用车单位管理台账。建立柞水县重型货车监管台账,通过入户执法的方式,有效开展重型柴油车使用情况摸底调查,及时更新车辆购入、报废、转出等信息,确保监管数据的准确性与时效性。辖区内12家重点用车企业,已纳入管理台账,定期动态更新重点用车单位名录,引导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货车,严禁使用超标排放车辆。
加大机动车排放执法检查力度。
加大重型货车污染控制装置配置情况查验力度,联合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通过核对重点用车单位进厂车辆登记台账、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12家用车大户,开展入户抽查。截止目前,累计出动70余人次,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13家次60台次,抽测柴油货车70辆。
严格机动车相关行业执法检查。为规范机动车销售企业及汽修行业运行管理,夯实主体责任,落实环保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及相关股室开展机动车销售企业和汽修行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汽车销售企业新车环保一致性、环保信息公开,及汽修行业固废危废管理情况。累计出动46人次,检查销售企业1家,汽修行业23家次,抽查车辆10辆。
下一步,柞水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强化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大机动车、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供稿:柞水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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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