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公安局龙头派出所: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增强,全民参与呵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逐渐提升。8月1日,城固县公安局龙头派出所和热心群众合力救助一只受伤池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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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地里有只受伤的小鸟飞不起来了,它长相很特别,你们快来看看…”8月1日上午民警接到热心群众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发现受伤小鸟的翅膀羽毛及腹部多为白色,背部为灰色,嘴长。经初步与网络图片对比,该动物极有可能是野生保护动物池鹭。民警对小鸟的伤口进行消毒处理,同时联系野保站工作人员进行移交。后经专业人员鉴定确认,该动物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池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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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鹭被中国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池鹭系典型涉禽类,喜欢生活在稻田、湖泊、池塘、水库、沼泽等地方。

民警提示:面对野生动物被困或受伤,公众应及时联系公安部门或林业部门寻求帮助和救援。只有广大群众的参与,才能有效保护和维护生态环境的安全稳定。保护关爱野生动物从你我做起!(张馨月)

责编:杨阳

编辑:李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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