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安县环境监测站四措并举稳步推进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7家企业纳入“陕西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联网率100%。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是排污许可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镇安县环境分局严格对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及有关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重点审核企业自行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指标、监测方法、质量控制等制定情况,严格把关,提出具体审核意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定期检查自行监测信息联网情况,利用QQ、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向排污单位普及自行监测工作要点,督促排污单位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活动,耐心指导企业快速熟悉操作系统,及时在“陕西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平台”录入监测数据。
开展培训助力企业保质完成公开任务,多次组织企业开展“陕西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系统界面及操作培训,包括自行监测方案填报、自行监测数据上传等。解决了部分企业因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变动导致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保证了镇安县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率100%。
严格监督倒逼企业落实公开责任,把排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早查处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进展缓慢的或拒不整改的排污单位提报相关科室,形成监督监管合力。(陈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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